根據(jù)《2012年都江堰市定向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的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都江堰市2012年定向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時間:2012年11月14日—11月15日上午9:00-17:00。
(二)地點: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號、紫荊城對面)
聯(lián)系電話:(028-89741026)
(三)準備材料及要求: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簽定的志愿者服務協(xié)議、志愿者服務證書、志愿者服務期間歷年年度考核登記表的原件和復印件(驗原件、收復印件)。網(wǎng)上《報名表》一式二份及本人近期免冠照一張(2寸)。
(四)考生如缺少上述材料或沒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另行安排資格復審,并依次遞補人員。依次遞補人員另行公告,依次遞補人員應于2012年11月16日17:00前提交資格復審材料,經(jīng)復審合格后入圍面試。對復審合格的考生發(fā)放《面試通知書》,進入面試考核程序。
(五)資格復審合格后,交納面試費,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費標準:根據(jù)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面試費80元/人。
(六)逾期未提供資格復審材料或材料不齊以及未參加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其他: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面試和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八)因缺考造成面試比例達不到開考的,可放寬面試比例,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不予錄取。
二、面試
(一)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要求:持本人身份證及面試通知書準時報到。
附件:1、2012年都江堰市定向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及排名
附件:2、2012年都江堰市定向招聘服務期滿并連續(xù)兩年考核優(yōu)秀村大生筆試成績及排名
附件:3、2012年都江堰市定向招聘服務期滿村大生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筆試成績排名
附件:4、2012年都江堰市定向招聘服務期滿支醫(yī)大學生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筆試成績排名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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