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建立基層反邪教協理員、宣傳員隊伍的工作意見》(閩組發(fā)〔2017〕2號)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反邪教基層基礎工作,配齊配強鄉(xiāng)鎮(zhèn)反邪教專職工作人員,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東山縣委610辦擬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編制外專職反邪教協理員。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聘計劃
1、招聘崗位:東山縣反邪教協理員。
2、招聘人數:計劃招聘8名,分別為西埔鎮(zhèn)、銅陵鎮(zhèn)、陳城鎮(zhèn)、杏陳鎮(zhèn)、康美鎮(zhèn)、樟塘鎮(zhèn)、前樓鎮(zhèn)、經濟開發(fā)區(qū)各1名。
二、工作職責
1、在縣委610辦及鄉(xiāng)鎮(zhèn)黨委、政府領導指導下開展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協助制度鄉(xiāng)鎮(zhèn)反邪教年度工作計劃和階段性工作方案;
2、加強政策和業(yè)務學習,熟悉掌握反邪教工作相關政策、法律和業(yè)務知識,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保守國家秘密;
3、協助摸排當地邪教基本情況,負責收集上報轄區(qū)涉邪動態(tài)信息,了解掌握轄區(qū)涉邪人員日常表現,健全完善涉邪人員信息檔案,負責鄉(xiāng)鎮(zhèn)反邪教日常各類活動原始資料收集與工作臺賬建檔、分類和整理;
4、協助做好涉邪人員日常幫教走訪工作,落實敏感時期重點對象、場所、時段管控措施和責任,協助做好轄區(qū)涉邪案(事)件處置;
5、加強與各村(社區(qū))及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的溝通聯系,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反邪教警示宣傳教育活動;
6、協助做好反邪教志愿者幫教隊伍建設,指導村(社區(qū))反邪教宣傳員、網格員、巡防隊員共同做好反邪教社會宣傳和防控工作;
7、在鄉(xiāng)鎮(zhèn)接受鎮(zhèn)綜治辦、610辦的管理,做好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工作事項并協助做好鎮(zhèn)、村(社區(qū))兩級的綜治維穩(wěn)工作。
三、崗位條件與待遇
(一)崗位條件
1、具有東山戶籍或者常住東山的漳州戶籍人員,男女不限,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4、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熱心反邪教工作;
5、能夠熟練掌握和應用計算機基礎知識。
(二)工資待遇
反邪教協理員服務期間工資每人每月2000元(含五險一金)。
四、招聘程序
按照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綜合評分,擇優(yōu)聘用。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8年4月24日起至4月27日止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縣委政法委(地址:東山縣電信大樓大樓11樓,聯系電話:0596-5830937、小林:18150739695)。
4、報名填表:報名前至縣委政法委領取并填寫《東山縣反邪教協理員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1)、《東山縣公開招聘反邪教協理員崗位信息表》(詳見附件2)。
5、報名者需持相關材料:(1)家庭戶口簿、本人身份證;(2)兩張一寸正面同底彩照;(3)高校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4)《東山縣反邪教協理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5)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均需攜帶,報名后留復印件)。
6、報名須知:報名人員要詳細閱讀相關招聘文件,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如實詳細填寫信息。報名人員應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填報虛假信息的,經查實后,取消報名和聘用資格。
(二)筆試內容和時間地點
1、筆試內容:時事政治、《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民族宗教知識及反邪教基本知識。其中時事政治占2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占60%,民族宗教知識及反邪教基本知識占20%。筆試成績總分100分。
2、筆試時間及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面試工作由東山縣委610辦組織有關部門實施,主要考察應試者的語言表達、舉止形象、工作態(tài)度等方面。
面試原則條件:
1、參加面試考生,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如人數不足招考崗位計劃數的2倍,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2、面試成績滿分為30分。
(四)確定體檢人選
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比例,根據其綜合成績(含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五)組織體檢
由縣委610辦按照有關規(guī)定,指定時間和醫(yī)療單位,組織入選人員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入選人員自理。如體檢不合格的,從報考人員中按綜合分數依次遞補。
(六)考核及人選確定。由縣委政法委、610辦按規(guī)定組織入選人員考核并確定最終人選,然后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另行通知)。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正式招聘人員。
(七)簽訂協議:根據受聘人員的崗位,分別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1年,合同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后續(xù)聘。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用人單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八)崗前培訓:由縣委610辦統(tǒng)一組織協理員進行上崗前的集中培訓。
(九)崗位報到:由縣委610辦組織聘用人員到所在的鄉(xiāng)鎮(zhèn)報到。接收單位應做好接收工作。
五、人員管理
(一)日常管理。反邪教協理員實行縣委610辦及所在鄉(xiāng)鎮(zhèn)雙重管理辦法。由縣委610辦負責業(yè)務指導,定期組織業(yè)務培訓;所在鄉(xiāng)鎮(zhèn)負責日常工作及人員管理,并提供必要的基本工作條件和生活保障。
(二)考核。每半年和年終,縣委610辦將協同鄉(xiāng)鎮(zhèn)對反邪教協理員進行考核,對履職不到位、不能發(fā)揮作用、考核不合格的將予以解聘。反邪教協理員不得擅自脫崗離職,確有特殊情況自行提出解除合同者,應提前1個月向縣委610辦及所在鄉(xiāng)鎮(zhèn)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空缺崗位原則上由本次招聘未入圍的應聘人員依據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或參照上述招聘辦法,及時補聘任用。
六、崗位安排
原則上采取從高分到低分由受聘人員進行選崗。
七、其他事項
1、評分標準(即考試綜合成績的計算)。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數匯總組成。
2、整個招考工作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
3、本公告由東山縣委610辦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6-5830937(法定上班時間)、小林:18150739695。
中共東山縣委防范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4月24日